马来西亚RCEP产地证与FORM E都是货物出口马来西亚时主要的清关文件(可用于证明货物产地为中国,从而给到进口商用于清关减税)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1. 定义与目的
RCEP产地证:全称为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Certificate of Origin,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原产地证书。它是由RCEP成员方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资格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持有该证书的企业出口货物可以在进口方享受RCEP优惠关税待遇。
FORM E产地证:全称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 受惠国与关税优惠
RCEP产地证:受惠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RCEP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
FORM E产地证:受惠国于东盟十国FORM E证书的马来西亚出口商品可以享受进口国给予的关税减免待遇,但具体的关税优惠幅度可能因产品和国家而异。
3. 证书内容与格式
RCEP产地证:证书上包含了17栏信息,其中包括生产商栏。此外,RCEP产地证还有一个背对背原产地证书栏,这使得在特定情况下,中间产品可以在RCEP区域内多次加工并享受关税优惠。
FORM E产地证:证书内容上没有生产商栏,且没有背对背原产地证书栏。其格式和内容可能因签发机构和国家而异,但通常都包含了证明商品原产地的必要信息。
4. 申请与签发
RCEP产地证与东盟FORM E产地证的申请,企业只需提供电子版的发票、箱单或提单给到我们操作即可,证书可由海关或贸促会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