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条件
1、申请人持年审申请材料向该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人员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2、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年审合格证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做退件处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注意:网上书店、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零售单位须登陆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填报数据后自动生成年度核验回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每一年需要年审,逾期不审自行作废。
审核:各级出版主管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