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危旧房屋
靖边势在必行危旧房屋改造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并确定了实施步骤。房屋鉴定由县住建、环保、质监、安监、工商、公用事业、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组,就改造范围内的沿街房屋是否存在结构安全、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否符合营业条件、是否符合市容标准、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意见,并送达当事人;丈量登记由县国土和住建部门分别对改造范围内沿街危旧房屋面积进行丈量登记,对土地权属、房屋产权进行确权鉴定,建立危旧房屋档案,并形成影像资料,以备查询;依据危旧房屋安全鉴定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房屋下达通知,责令停止营业、尽快拆除、限期改造;规划设计由县住建部门按照城市功能划分,根据危房户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业主意见,考虑对周围住户的影响等因素,提出规划设计和改造建设意见。
三、房屋产权明确的,由业主自行拆除改造,产权不明确有争议的、或矛盾纠纷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由县住建、公安、安监、公用事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执法,建设文化墙,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市容市貌。
城区沿街违法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一律限期拆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县住建、安监、公安、公用事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执法,建设文化墙,防止乱搭乱建情况继续反弹。
所有城区沿街危旧房屋改造必须按城市街景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改造期限内改造建设。
城市道路红线退让后超过6米的危旧房屋,按照相关改造要求自行改造建设;城市道路红线退让后6米以内的危旧房屋,由县政府通过评估买断或产权置换的方式予以征收,收回的土地用于公用设施建设
二、房屋改造安全性检测鉴定第三方单位
建筑红线外的排水系统、道路、亮化、绿化等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由县财政投资建设,具体由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与改造工程同步进行。
靖边县人民政府城区沿街危旧房屋改造过程中实施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在城区沿街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审批中,根据房屋地理位置和业主意见,在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情况下可适度放宽户型比例、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具体事项在审批过程中一事一议。城区沿街危旧房屋户主积极参与建设,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的,涉及所有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部减免,中介服务性收费由相关中介机构按低标准收取。
目前,靖边县人民政府在老车站广场北侧、老十字街西南角和东北角涉及部分私房改造户危旧房地段建设了文化墙,与城区内部分危旧房业主、住户、商户等签订了改造协议,签约面积约12000平方米。相关部门也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如期完成危旧房屋改造任务。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靖边县的市容市貌和城市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城区沿街仍有较大数量的危旧房屋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改造,不少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不仅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影响了市容市貌,有的甚至危及到了社会公共安全。危房检测鉴定,旧房改造检测单位,改造危房检测鉴定单位。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景观,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城区整体环境质量,靖边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城联创”为契机,以“建设陕北第三大中心城市”和“打造三十万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为奋斗目标,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拆改结合、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为总体思路,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扶持、社会参与,依法行政、和谐稳定”为工作原则,以“提升、改造、建设”为工作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为法律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靖边县城区沿街危旧房屋改造实施方案》,城市建设加快,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管理加强,有力地推动了靖边县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建设陕北第三大城市的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