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一、企业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境内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股东为公司,则需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用以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审计报告:新经审计的境内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境外投资的能力。通常要求审计报告是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
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如银行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等。如果是通过融资等方式获取的资金,还需提供相关的融资协议等文件。
境外投资备案表:通过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在线填写后导出的境外投资备案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投资协议或章程: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如果是并购项目,还需提供并购协议(附中文翻译件)。协议或章程中应明确投资的方式、股权比例、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尽职调查报告等,用于说明项目的可行性、投资的合理性以及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境外公司相关信息:境外公司(或境外项目)的名称、地址、董事信息、商业登记证明等基础资料。如有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也可一并提供(如果是并购项目,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是重要的参考材料)。
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签署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内部决议文件:企业的内部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等,证明企业内部已经通过了该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
特定项目所需材料: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性质,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材料。例如,对于并购类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以及尽职调查报告;若涉及国有资产,还需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等相关文件;若投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如500万美元以上),则需提供相关外汇登记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清单可能因地区、投资项目的性质(如新设投资、并购投资等)以及投资目的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企业在准备材料时,应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准确、全面的准备。同时,随着无纸化管理的推进,部分材料可能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版。建议企业在准备材料前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新的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