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领事馆分销合同加签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领事馆办-理领事加签。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加签业务。
领事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贸易中,“领事馆加签”是商业加签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加签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领事馆加签”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可能您正在为次做上海领事馆加签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加签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加签?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加签,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加签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加签,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加签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为什么要办理阿联酋领事馆加签户口本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