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港进口危险品清关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基础资料装箱单:详细列出危险品的装箱情况,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信息。
合同: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进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票: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品购买发票,需注明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
提单: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证明危险品货物的所有权和运输情况。
清关委托书:用于委托报关代理公司办理危险品进口清关手续的授权文件。
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进口企业需要声明其符合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MSDS/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详细描述危险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安全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等信息的文件。
中文标签(备案):危险品进口到中国后,需要在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标明危险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注意事项等信息,并事先进行备案。
货物图片和说明:提供危险品的实物图片和详细说明,有助于海关了解货物的实际情况。
原产地证书:证明危险品原产地的文件,有助于确定关税税率。
黄埔港危险品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登记备案号:确保危险品供应商在中国合法注册并合规经营。
进出口经营权:证明企业具备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资格和权限。
提前准备:在危险品进口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合规申报:按照海关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的申报和备案工作。
配合查验:在海关查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海关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综上所述,黄埔港进口危险品清关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基础资料、清关委托书与声明、危险品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同时,还需注意提前准备、合规申报和配合查验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