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需为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并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2.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并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事项
动态管理。按照《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2〕5号)规定执行。
1.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
2.有效期内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评资格
【2025】天津如何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