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耐克的老板耐特,原来是一个卖皮鞋的推销员,但他坚持只卖名牌皮鞋,宁可亏损不改初衷。时间长了,他的知名度超过了名牌皮鞋的知名度。消费者说,我穿的皮鞋可是耐特卖的皮鞋;生产商说,我们生产的皮鞋可是耐特卖的皮鞋。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例子。里面有几个让人寻味的地方:其一,耐克并不生产品牌产品,但是他必须销售质量好的产品,并且把这样的产品命名为属于自己的一个品牌;其二,他要让消费者知道一个事实,自己卖的产品是质量好的产品,慢慢地,也就让人知道了自己的耐克品牌的产品了;其三,这个产品的品牌越来越知名,以致于生产产品的工厂虽然能够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但是不得不反过来以生产耐特销售的皮鞋为荣。它很像我们现在许多oem生产世界品牌的工厂,虽然有这样的能力,但是没有这样的名气,只能对外宣传:我们是生产世界品牌的工厂。
品牌,首先是由坚持品牌的人做出来的。它可以是生产者不是销售者,也可以是销售者不是生产者,它甚至可以是策划者,但它首先是坚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