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所(以下简称IFETEL)宣告将64-71GHz纳入自由频段,即公众无需IFETEL的特许或授权就可以自由使用该频段。次日, IFETEL在联邦官方公报(DOF)上发布此信息和相关协议,并声明64-71GHz频段运行的技术条件如下:
1.在64-71GHz频段运行的设备、装置或产品必须符合《联邦电信和广播法》第13章的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监管和行政规定获得批准,拿到证书。2. 在传输间隔期间测量的EIRP发射水平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值。3. 位于户外的点对点固定无线电中继发射机,其平均EIPR不得超过82dbm,最大EIRP不得超过85dbm。在天线增益小于51dBi的情况下,对于天线增益小于51dBi的每一个dB必须从平均IRP和最大EIRP中减去2dB,而不必将平均EIRP和最大EIRP分别降低到40dBm和43dBm以下。4. 场干扰传感器的峰值输出功率不得超过-10dBm,最大EIRP不得超过10dBm。5. 第3和4点未考虑的任何其他系统、设备、装置或站点,包括PaM系统、无线接入系统、DRCA等,其平均EIRP不超过40dBm,最大EIRP不超过43dBm。
6. 发射机输出峰值功率:
a. 除场干扰传感器外,使用大于100MHz发射带宽的设备不得超过500mw。根据天线的增益,可能需要降低发射机的峰值输出功率,以免超过前几点规定的EIRP限制。
b. 除场干扰传感器外,使用小于100mhz发射带宽的设备,必须将设备、装置或站点的峰值输出功率限制为500mw乘以其以mhz为单位的发射带宽,再除以100mhz的结果。7. 64-71GHz频段的使用必须符合保护人类免受非电离辐射的相关法规。另外,IFETEL还禁止在卫星上使用64-71 GHz 频段运行的系统、装置、设备或电台,同时规定了不得将64-71 GHz 频段用于跨越国境的无线电链路的操作等限制要求。
因此,在室内和室外环境中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各种产品,包括运动摄像机(例如固定场干扰传感器)、短距离无线电通信设备 (DRCA)、多千兆位无线接入系统 (MGWS) 和低延迟无线接入系统(如 Wi-Gig)和其他无线局域网 (WLAN) 应用等,在64-71 GHz 频段中共享运行时,必须满足以上技术条件和限制要求,同时申请认证并拿到合规证书。BTL建议广大企业及时关注法规动态,确保产品设计与新要求同步,以顺利获得相关认证并在墨西哥市场上合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