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发布日期;
k)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l) 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 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 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 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 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所做的清晰标识。
注:在报告中声明除全文复制外,未经实验室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可以确保报告不被部分摘用。
7.8.2.2 除客户提供的信息外,实验室应对报告中的所有信息负责。客户提供的数据应予以明确标识。此外,当客户提供的信息可能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报告中应有免责声明。当实验室不负责抽样时(如样品由客户提供),应在报告中声明结果适用于收到的样品。
7.8.3 检测报告的特定要求
7.8.3.1 除7.8.2所列要求之外,当解释检测结果需要时,检测报告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a) 特定的检测条件信息,如环境条件;
b) 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见7.8.6);
c) 适用时,在下列情况下,带有与被测量相同单位的测量不确定度或与被测量相对形式的测量不确定度(如百分比):
——测量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
——客户有要求时;
——测量不确定度影响与规范限的符合性时。
d) 适当时,意见和解释(见7.8.7);
e) 特定方法、法定管理机构或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
7.8.3.2 如果实验室负责抽样活动,当解释检测结果需要时,检测报告还应满足7.8.5的要求。
7.8.4 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