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砖混结构教学楼存在的抗震性能缺陷主要包括:体型复杂、墙柱或楼板开裂、楼层超高、楼屋盖采用预制板、未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材料强度不足、墙体抗压或抗震承载力不足、易损易倒部位的局部尺寸不满足要求、楼梯间设置在房屋转角或尽端处等。这些现象将影响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在加固前应进行认真排查分析。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房屋抗震性鉴定内容有哪些?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6、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
学校是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关乎众多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保证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的基础,因此学校需要及时开展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工作来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另外教育部门也规定,学校等教学场所的建筑每年需要提供学校房屋安全与抗震鉴定报告,如有鉴定不合格的校舍建筑需进行安全加固或抗震加固处理。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河源市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学生人数也随之攀升。然而,部分学校房屋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其抗震性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在地震发生时,这些隐患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破坏,开展河源学校房屋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其房屋抗震性能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通过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全面了解学校房屋的抗震性能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可以有效减少因地震引发的校园安全事故,提升学校整体安全水平。
《技术指南》第15条明确规定 :
(一)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确定校舍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有条件时可优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原设计单位开展校舍的抗震鉴定工作。
(二)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
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进一步完成抗震鉴定,提出抗震鉴定报告,加固时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