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制度,与内地是不联网的,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涉及到在内地及境外的商业活动,所用到的公司文书,会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公证认证,以证实文件真实性并许可使用。
那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什么类型的公证认证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下。
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香港公司文件在中国内地使用, 需先经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再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盖转递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被中国内地相关部门所接受。
用于国外使用——国际公证人公证
如果需要把香港公司的文件拿到海外其他国家使用或者证明某些事实, 则该文件需由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 国际公证人即为跨国使用的文件办理公证的人员。
用于海牙成员国——海牙认证
海牙认证又叫Apostille。 是指由国家机构(一般为zui高人民法院)统一出具的,对原认证的签发人(通常是当地公证处或国际公证人)所做签字、盖章的真实性进行二级认证, 并在原来的认证文书上加盖印章或标签, 这个过程就叫做海牙认证(即加签)。 海牙认证不是对所需认证文件内容的认证,其二次认证是对原认证签发人是否有资质出具原认证文件的认证。
用于非海牙国——使馆认证
文书在海外使用时,但凡双方国家一方不是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 公证文件需先由国际公证人公证, 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 之后拿到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 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 则需将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另外,对于使用不同语言的国家,在公证文件时需根据要求将文件翻译成该国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