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外国人个人材料护照: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是确认申请人身份和国籍的基本文件。
照片:一张符合规格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有的要求二寸白底或蓝底)。
体检证明:需到中国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取得有效期为6个月的健康证明。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可以到当地中国大使馆指定医院做体检。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来自居住国或最近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过公证和中国大使馆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内。
学历证明:提供与申请职位相关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公证件,通常需要翻译成中文并经过认证。
工作经验证明:提供过去的工作经验证明,通常需要前雇主的推荐信或证明信,这些文件也需翻译成中文并经过认证。职位需与申请的工作具有相关性,通常要求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及本科学历(经验或学历不足者,若拥有积分或高新职位也可考虑)。
中文简历:提供从大学入学开始至今的简历。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或《外国人签证申请表》(Form V.2011A),并粘贴一张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在该国的合法身份。
原中国护照或签证:对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的,需要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若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则需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确认企业法人的身份,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确保有合适的人员负责申请流程,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职位、薪资待遇、工作期限等,并需企业盖章。
工作许可申请表:填写《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表》,并需企业盖章。
工作许可通知:由雇主在中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外国专家局申请并提供。
真实经营场所证明:确认企业有实际的办公地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涉外企业备案:确保企业符合涉外经营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外管联络员备案:确保有专人负责与外管部门沟通,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位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护照及照片:随行家属的护照首页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二寸白底彩色扫描件。
体检证明:同上述个人体检证明要求。
亲属关系证明:在本国公证以后,需当地中国大使馆认证。
中文水平证明(如适用):如申请的工作职位需要中文沟通能力,可能需要提供中文水平证明,如HSK证书等。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业资格证书、奖项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