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内资转外资公司
厦门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经过特定的程序。
条件
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如果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企业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如果属于国家限制项目,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的批准12。
所需材料
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及批文的复印件
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原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批准证书》及批文原件
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