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基本条件:企业应在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专 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主导产品须至少符合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系统、工业软件等特征。
3.研发费用和融资条件: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其他条件:企业应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如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新增股权融资等。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自评,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建议9月2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纸质材料上报:企业需按照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包括企业信息表、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佐证材料等,并胶装成册。申报材料需印刷清楚、整齐,双面打印,按目录顺序编写页码。
3.乡镇园区汇总:申报企业于9月2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上报所属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乡镇园区于9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上报至区工信局。
有效期和复评要求:
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的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将被取消复评资格。
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代办【通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