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jieshui【基建所需、生产所需、自用所需(含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② 境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③ 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按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批准或授权的其它税收政策】
2. 外汇管理政策:① 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货款,无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区内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在海关办理了保税货物出境备案的,收汇后无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③ 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区内货物,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可以向区内企业支付,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也可以向其他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支付。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收到前述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后,按规定凭入账通知或结汇水单等凭证办理核销手续。
3. 贸易管制和外汇政策:① 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4. 海关监管政策:① 海关对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的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手续都在区内办理);
② 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
③ 保税港区内的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④ 海关对保税港区与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
⑤ 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两年的,区内企业需每年向海关备案。
5. 加工贸易政策:① 综保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
② 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③ 综保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以及加工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经海关批准,可以运往区外;
④ 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保区。
6. 检验检疫政策:① 从境外进入区内的仓储物流货物、办公用品、出口加工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
② 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境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
③ 转口应检货物出境时一般不再实施检验、检疫,另有规定以及输入国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检疫处理证书的除外;
④ 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货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7. 各地制定的鼓励本地综保区发展的政策:① 对开展保税检测和售后维修服务的企业给予厂房租赁补贴;
② 对跨境电商服务商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给予库房租金补贴;
③ 对物流、快递企业给予邮递资费补贴、转关补贴;
④ 对进出口贸易类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
⑤ 对从事国际中转业务的企业给予仓储费用补贴;
⑥ 对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企业给予融资贴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