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直播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所需的文字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基础申请材料申请书
正式的书面申请文件,需明确表述申请直播文网文许可证的意愿,并简述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及申请理由。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经营范围、申请事项等具体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交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企业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文化经营相关内容。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提交公司新章程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章程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如有股东会决议涉及网络文化经营事项,也需提供相关决议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如有个人简历,也应一并提交,以便审核部门了解法定代表人的背景和经验。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及简历
提交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背景等信息。
每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需详细阐述其背景、工作经验及在企业中的职责。
无外资承诺书
提交企业股权结构图及企业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带有外资成分的承诺书。
如公司股东中带有公司法人的,需递交企业终版章程,以证明其股权结构符合申请要求。
业务发展报告
详细描述直播业务的运营模式、目标市场、预期收益等,体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报告中需明确表述直播内容的来源、审核机制及安全保障措施。
网站/APP域名证书及ICP备案信息
提交企业合法使用的网站/APP域名证书及ICP备案信息,需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提交企业制定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直播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版权证明或授权书(如涉及)
如直播内容涉及第三方版权,需提交版权证明或授权书,确保企业使用的所有内容均合法授权。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如适用)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文字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篡改。
材料完整性:确保所有要求的文字材料均已准备齐全,无遗漏。
材料规范性:材料的排版、格式需符合申请要求,保持整洁规范。
在准备这些文字材料时,建议企业或个人提前了解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