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深入研究国家和临沂市关于外债管理的新政策法规,确保申请符合政策要求。
关注政策更新,特别是关于外债备案、审核、登记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稳健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明确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和预期效益。
外债借款合同: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外债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方向和临沂市的地方发展规划。
不得将外债资金用于禁止性领域,如高风险投资、房地产投机等。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风险、合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或岗位,对外债融资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如果山东省是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省市,临沂企业可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若不是试点省市,企业应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网上登记: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登记完成后,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反馈及时查看: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企业要及时查看受理结果,若未被受理,要根据反馈意见尽快调整或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审核沟通积极配合:在审核阶段(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补齐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企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审核人员要求补充材料或对某些内容进行说明,企业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解释,确保审核过程顺利进行。
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后,要妥善保管,并在办理外债资金的流出流入等相关手续时出示该证明。
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按照规定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