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都个体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详细填写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如果经营者是外籍人士,则需要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
如果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如果租用他人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个体工商户需要预先核准名称,则需要提交该通知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的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应提交的材料:
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涉及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如果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照片、经营者的联系方式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所有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和后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