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玻利维亚领事合法化
上海常办的领事: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
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合法化;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商业文件及办-理药品、医疗骑械、保/健/品、化妆品类合法化所需材料:
办-理商业文件所需材料:
1、 中国公司予以印尼合作公司的委托信、代理信或授权书(注明详细地址),并附出口印尼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自由销售证/书、产品成分证明、经营许可。
3、 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
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合法化所需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销售证明书(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中方公司授予印尼方的授权书
6、 授权书中所涉及的产口成分的说明(医疗器械类产品除外)
上述材料均需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证,或在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公证后的文件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合法化处合法化;送交领事合法化的公证/书需附一份复印件以及被授权的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其中某项已在印尼驻华领事合法化过,须将其复印。
合法化: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对出口商用于通关结汇以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商业单据和文件就其单证文件上的印章、签字属实进行确认和证实。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为了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保证交易行为或贸易文件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减少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要求出口国的专门机构对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业文件或商业单据(一般是商会组织)加以合法化,这一做法已成为国际惯例。
领事和领事所合法化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驻北京领事、上海领事、香港领事都可以一样做合法化的,不同的是北京是领事,其它地方的是领事拉,有些国家在北京只有领事,在其它地方没有领事的,由于北京领事的 ,所以出口企业商业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合法化的。
所以,大家常见的词:领事合法化、领事合法化、领事合法化,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表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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