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Z车牌申请主体及纳税税种详细要求
粤 Z 车牌申请条件
港珠澳大桥口岸: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 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 1 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纳税额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 2 辆;累计纳税额达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 3 辆。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2。
深圳口岸: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 15 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对于外资企业申请深圳湾口岸的车牌,若其在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可获得第一个指标;纳税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可申办第二辆商务车指标;若纳税额超过 100 万元,则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加一辆商务车指标,但总数不超过 15 辆2。
粤 Z 车牌纳税额税种认定:
纳税额税种除退税、罚款、海关税不计入外其余税种都包含。
粤 Z 车牌申请主体资格:
粤 Z 车牌办理对象可以是商户或个人,但个人办理条件苛刻,通常以商户企业名义申请。
个人名义办理粤Z两地车牌需满足以下条件
担任全国、广东省、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或广州、深圳市各区及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zhengxieweiyuan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内准予办理 1 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 1000 万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居民,可准予办理 1 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A 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大学现任校长等人才类人士可申请个人粤港两地车牌3。
外省公司能否申请粤港两地车牌?
外省公司需要在广东省内成立分公司且满足申请粤港车牌的条件才行,如不满足也可选择收购广东省内拥有粤港两地车牌指标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