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自建房加层鉴定 沧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房检站房屋鉴定机构在房屋检测鉴定工程上有着成熟的技术,能出具科学客观有效的鉴定报告,提供全面检测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公司承接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工程,广告牌钢结构检测鉴定工程,厂房荷载安全检测鉴定,旧房危房安全检测鉴定, 资质证书齐全,多年从业经验单位,覆盖全国各区房屋鉴定业务,房屋安全有问题欢迎直接咨询。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情况说明:
1、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2、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3、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其中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届满的,还应当每五年委托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4、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满三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三十年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5、改造或增容、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6、大修前或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7、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8、房屋存在重大险情或因自然灾害、事故造成一定区域内成片房屋受损,且房屋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9、其他可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适用范围
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 鉴定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3)《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5)《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9)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工程资料。
▶ 检测内容
(1)建筑物结构设计、施工资料、使用情况调查;
(2)建筑地基基础检查以及变形观测;
(3)建筑物上部承重结构损伤及其它缺陷检查;
(4)建筑物围护结构、装修、设备等检查;
(5)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建筑物检测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