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证书,它赋予持证者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合法权利。演出内容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杂技等多种形式。一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及到的表演活动有:
①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②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③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怎么办理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
·机构资质:机构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演出经纪”字样。
·人员要求:拥有3名以上具备文旅部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固定办公地点:拥有符合营业性演出业务开展的固定办公地点,并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资金实力:具备与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合规性: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演出内容:演出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文化行政部门的规定。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需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缴存清单、身份证、聘用合同
·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安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填写完整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审批窗口。
·审核与受理:文化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单位的资质、演出内容、演出场所、演出设备等方面。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受理申请。
·现场审查:文化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决定:根据核查结果,文化行政部门会作出审批决定。如果审批通过,下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