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保补交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次性补缴
多数地区允许退休人员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医保未达到规定年限所需的保费,以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从而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般以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武汉市规定,男性需计缴纳医保30年且实际缴费10年,女性需累计缴纳医保25年且实际缴费10年,未达标准的,可一次性补足所欠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继续缴费
部分地区的政策允许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继续缴纳医保,直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期间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但通常只能享受在职人员的医保待遇。如广东省规定,按月缴费的人,退休时以其前一年全市城镇单位员工的平均月薪作为缴费基数,直至满足所需的缴费年数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转入城乡居民医保
对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退休人员,可以考虑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相对较低,但待遇可能与职工医保有所不同,需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待遇等信息后再做决定。
政府援助
针对部分经济困难的退休人员,政府提供了医疗援助政策,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政府援助,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单位补缴
若在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缴费年限不足,可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如在退休时发现单位存在欠费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由单位补齐欠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