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规则第6版已正式步入实施期。新版规则涉及认证资格领域、审核周期、审核时间、认证流程、人员要求等更新内容。
【认证资格扩展】
制造及适用情况下设计和开发汽车产品及车辆的组织有资格认证,汽车产品包括零件和加工材料等。
认证资格扩展到以前被排除的汽车类型,如特定的特种车辆等,明确了各类车辆及相关产品的认证范围。
特别提示:
在IATF 16949的第六版中,新增了关于制造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EV) 和其相关部件的组织充电系统的认证资格。EV系统包括:
✓ 由OEM采购/供应的充电系统 (例如壁挂式充电箱) 和/或电缆;
✓ OEM 指定用于其车辆的充电系统和/或电缆 (例如壁挂式充电箱 或公共充电装置);
✓ 充电系统和/或电缆替换件;
✓ 公共、市政或个人充电站;
【 审核周期调整】
监督审核间隔统一为12个月,认证机构可在2025年下次监督审核时切换,需结合审核人天安排。
监督审核允许时间从-3/+1个月变更为-3/+3个月,超期未审核将导致证书注销。
重新认证审核没有变化。允许的时间仍然是到期日后-3个月/+0天。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来确保任何不符合项 (NC) 都已关闭,并且报告在证书到期前获得批准。
特别提示:
新规则对审核方案的策划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所有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和转移审核的审核日期均需要在Due date前至少90天予以确认。审核开始前30天,客户必须提交13项资料,如未能提交的,认证机构应考虑延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