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认定?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 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设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营)。(3)拥有经认定的首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二)评价指标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校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 100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 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由企业校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首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首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