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黄粉虫一个客观、真实、全面黄粉虫现状
这几天,我和几个黄粉虫养殖户的不断沟通中,大家说现在网络上垃圾信息太多,也许已经超过了手机上的垃圾短信!
我平时的精力很少在网上,我始终相信直接通过电话和面对面的沟通更直观。我昨天到今天凌晨,我专门抽时间在网上全面了解“黄粉虫”、“陕西黄粉虫”、“西北黄粉虫”,不看不知道,看后又感觉可气和可笑。在网络上,正面的信息不少,反面的信息也不少。我希望所有发部信息的各界朋友,如果能真实、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哪怕是反面的、诋毁的、诽谤的信息,只要是真实的事情,谁永远也不会得逞。
我想,这也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如果黄粉虫不是个正常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国家科技部、农业部为早在2002年就对黄粉虫产业化开发立项?国内这么多科研机构、专家学者都在研究黄粉虫?国内各省也有许多创业者、企业在规模化养殖、加工、销售黄粉虫及附加产品?这就是说,任何事情,要看我们如何去做。陕西省在2006年前,可以说,在网上根本找不到黄粉虫任何信息,我从2006年底从山东回陕西老家创业,整个西北地区才有了唯一一家做黄粉虫的企业----陕西秦虫黄粉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是在陕西省正式注册黄粉虫法人企业最早的投资主体单位,2007年,我又正式注册了“陕西黄粉虫网(www.sxhfcw.cn)”用于全面宣传黄粉虫项目和基本知识。通过这几年的发展,我们的黄粉虫养殖户涉及到陕西全省,周遍省份也涉及到(特别是甘肃、江苏、河南、湖北、四川、宁夏和福建)。对黄粉虫产业的带动和发展,我客观的认为,陕西秦虫公司起到一定的示范养殖、培训推广的积极作用。这也导致我们公司一些黄粉虫订单养殖合同户,为了自己经济利益或短期行为,作出自己“倒卖黄粉虫,私自留种,与多家养殖户发生业务往来”等现象。这个现象不少,比如我自己在丹凤老家的第三养殖基地、商洛示范养殖基地,2007年在我眼皮底下私自留种和销售黄粉虫给甘肃白银陈某和西安吴某;2007年合阳示范养殖基地在取得我50%预留款本着长期合作的基础上,也私自生产销售黄粉虫。2008年涉及到杨凌、榆林、西安、径阳等个别人或养殖基地。看到他们在网上的诋毁、诽谤信息,我突然感觉他们的言行也许有些过分,难道是我心态宽容能容忍他们“过河拆桥”的做法?我一直没有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些事情,是希望既然大家已经搞这个项目了,就长期的合法经营,谁能耐大有潜力,不是完全靠媒体宣传出来的,核心竞争力要靠自己的实力、产业化带动、技术创新、立足当地来长期发展黄粉虫产业。我们做项目,做企业,在直观的追求一定、合理、合法的经济效益、社会名誉的同时,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你这个企业对社会和同行业的直接贡献。
网上的不良信息,不外乎两中:一种是自己还在做这个项目,又在诋毁同行业的其它企业或个人;另一种是自己在这个项目上,有了失败或没有做成功(也许是资金、家庭、技术、管理、与合伙人分离等原因),不能很客观的正确面对,而是全部否定这个行业。如果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贻害这个行业或哪个公司,我认为是很不道德的,虽然法律没有制止他的个人行为,但他们通客观的分析,理性的判断,全面的了解,他逃不过大家道德的谴责,这毕竟是少数人做的无聊之举。任何项目和事情,关键是我们主观的人如何去用心,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作好,而不是片面的将自己的失败或不满作为牢骚发表。尽量给大家一个客观、真实、全面的现实。
这是我昨天到今天凌晨,看到网上的各种信息,结合自己企业运做过程中的实际状况,就黄粉虫产业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有不妥之处,望多沟通。这篇文章,我会在陕西黄粉虫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表,希望以前与陕西秦虫黄粉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正式合同协议还没有来公司解除协议的养殖户(现在自称为****公司、****合作社、****养殖基地、****推广中心等名义私自宣传的本公司合同养殖户),不要再盗用、沿用陕西秦虫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料、企业标准、光盘培训资料、合同样本等以上不良行为,公示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15日,否则,陕西秦虫黄粉虫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我相信,客观真实的事情,故意诽谤和诋毁,是很容易被大家识破和揭穿的。
我坚信,诚信的力量。
我的联系方式:
手机:15829578882或15829578883。qq:844900858。
网址:www.sxhfcw.cn(陕西黄粉虫网汉字第一个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