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政策取消的商品:
部分钢材;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银粉;
酒精、玉米淀粉;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2006 年政策取消的商品:
进出口税则第 25 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石蜡,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
金属陶瓷,25 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成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
2024 年政策取消的商品:
铝材、铜材;
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因国内短缺限制出口的商品:
原油(利润上缴,不予退税);
柴油(1995 年 1 月 1 日后取消退税);
新闻纸、糖(食糖,包括蔗糖、甜菜糖等)。
“两高一资” 商品(高污染、高能耗、资源类):
海关目录中 700 多个相关商品,如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等。
未报关或未收汇的货物:
未向海关报关的快递出口商品(如通过 UPS、DHL 等);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且未办理延期收汇的货物。
特殊政策规定的商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
援外出口货物(无论有偿或无偿,均由国家财政承担,不予退税)。
不能申请出口退税的商品主要包括:
国家政策明确取消退税的商品(如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部分化工产品等);
国家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的商品(如天然牛黄、原油、柴油等);
“两高一资” 类商品;
未合规报关、未收汇或不符合特殊政策规定的货物。
具体商品清单需参考最新政策文件(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及海关出口商品编码目录。
郑州海之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3日,是一家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祥云路1号2号楼2单元22层2203号的专业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超,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小微企业,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