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要求
跨境电商企业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完成出口退税备案。
企业类型包括自建跨境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货物及报关要求
9610(零售出口):需生成汇总报关单,外贸企业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710/9810(企业对企业出口):参照一般贸易退税政策,需货物实际离境、财务做销售、按期收汇。
货物需通过海关报关离境,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电子信息一致。
不同海关监管方式(如 9610、9710、9810)的具体要求:
收汇要求
出口货物需在退税申报期截止前收汇,或符合视同收汇条件(如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退税备案
企业需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备案,取得退税资格。
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导入报关数据→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表→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外贸企业:导入报关数据→智能配单生成进货及出口明细表→汇总申报→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线上平台申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服务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申请。
申报步骤(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备案单证管理
企业需在申报退税后 15 日内,留存购销合同、运输单据、委托报关协议等单证,并制作备案目录,保存期为 5 年。
海外仓模式退税规则
货物出口时已销售:可直接按现行规定申报退税。
货物出口后通过平台销售:可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或分批申报退税(根据实际销售进度分批申请)。
两类情形:
平台类型:包括自建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及境外电商平台仓库,均需符合出口退税条件。
无票免税政策
免税备案→免税数据登记→免税申报(在报关出口次月至次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综试区线上平台登记出口信息。
货物通过综试区海关申报,且不属于取消退税的商品。
适用条件:
办理流程:
企业所得税:可试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 4%),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地方平台创新规则
部分地区(如成都)推出 “海外仓出口 + 分批退税” 模式,优化退税流程,并建立海外仓数据共享中心,方便企业办理辅助证明。
单证合规性:确保报关单、发票、合同等单证信息一致,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退税延误。
政策时效性:关注最新政策调整,如国家税务总局《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 (免) 税操作指引》(2024 年)对分批退税的规定。
平台对接:不同地区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可能有专属线上平台(如杭州综试区平台),需按当地要求完成备案和申报。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则,跨境电商企业可高效办理退税,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