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与环境监管有一定的关系,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旧的问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预防环境污染,环境监管必须独立统一,纠正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环保的不当干预。
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差距大。在环境问题突出的当下,建立强力的监管执法体系,缓解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被业界寄予厚望。
加强环境监督和执法,对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能起到显著作用,但是地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影响较大,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利益驱使下,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打折扣难以避免,一些企业“顶风作案”屡见不鲜。因此,在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六项主要任务中,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被率先提出来。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环境监管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环境管理的各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搜索关键词:东莞废气治理 东莞废水治理 东莞噪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