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注册的公司名称,能否申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
不少公司成立初期,没有注册商标,却被别人注册了;还有的注册了商标,却没注册公司……这种情况引起纠纷在所难免。那么,别人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能否申请注册成自己的注册商标?
商标圈记者认为,这可以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首先对方公司没有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而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将别人公司名注册成自己的商标。申请之后,是否能通过,还得看这个名称用的人多不多,行业知名度高不高。
其次就是,中国商标注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只要商标没有在商标局注册和备案,完全可以将其注册为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无论是谁起的名称,商标所有权归商标注册人所有。
第二种情况,那就是对方已将自己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了,而对于这种情况,商标局将无法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所以商标注册是不会成功的。
除此之外,很多人将“企业名称”与“商标”混为一谈,但其实,二者是不一样的。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是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
而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企业使用的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就不同,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后即可取得一定地域范围的企业名称权。
对于这两个权利授予的程序、部门和权利范围来说都是不同的。
从法律上来分析:若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可被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字号或简称)被他人注册为商标的,企业可以《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但前提应当是恶意注册或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且企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综上,用他人的公司名称来注册自己的商标,其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