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境外投资备案中的在上海自贸区内,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由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统一负责备案管理。
自2014年5月8日开始正式实施的9号令,确立了发展改革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机制。在9号令项下,只有两类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一类是中方投资额在10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另一类是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其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适用备案管理,且备案手续非常简便,主要需提交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根据9号令的规定,除了中央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外,其他项目均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5月14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简称“947号文”),规定了9号令项下项目核准、备案和信息报告的申报文件、备案通知书、信息报告确认函等文件的格式文本,其中包括备案申请表的格式文本及附件要求。
上海境外投资备案,外商独资企业到国内投资,成立外商独资企业。虽在一个部门管辖,但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业务。一个是“走进来”一个是“走出去”。所以我需要办理此类业务的朋友们千万不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