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3C认证咨询,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认证咨询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咨询申请。
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咨询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咨询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咨询管理。将原来的“CCIB”认证咨询和“长城CCEE认证咨询”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咨询”(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咨询。
3C认证咨询从2003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咨询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目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咨询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咨询。
3C认证咨询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咨询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产品认证咨询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咨询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3C认证咨询就是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咨询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咨询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咨询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咨询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咨询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咨询",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咨询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咨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咨询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咨询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