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但真正的管理逻辑恰与反之:规定是活的,人是死的。但是,此“活”非彼“活”,此“活”非灵活,而是有生命。有的小伙伴或将惊愕:“法规制度会有生命吗?”国有一词名曰“机制”,何为机制?有机制度而已。当然,强词夺理定难服众,我若不举证,诸位恐将笑我痴狂。此举一例:非洲国家阿尔巴尼亚北部地区
有部口头流传法典名为《卡努法典》,其无任何监执、推行情况下自动执行600余年而不衰;因该法典之血仇条款设计非常科学而极富生命力,故亦极为邪恶,似一诅咒时刻左右着阿尔巴尼亚北部地区人民的宿命。因《卡努法典》生命力太强,阿尔巴尼亚历届政府曾竭力废止却不可得,独有阿尔巴尼亚***执政时期,该部法典的邪恶之火才暂时压制住
但阿共伴随苏联解体而倒台,《卡努法典》邪恶之火再度死灰复燃,直至今0日。或可说,《卡努法典》就是现实版的潘多拉盒,其将“冤冤相报何时了”演绎得淋漓尽致。去年,曾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此事,电影《血之救赎》为其述说。国史上亦有一法极富生命力,其使百姓极度好战、军人极为嗜血,终将整个国家瞬间转化为一台动力十足的战斗机器
该法是什么呢?留个问号予诸位,借此勉励诸位好好研习国史。《卡努法典》生命力之强,主要得益于其血仇条款设计极符“机会和危机反噬、机会和危机反生”原理,故能完全顺适人之天性,终能自行600余年而不衰。在《卡努法典》面前,不是“依法治理”的问题,而是“法要治理”的问题。“法要治理”即为所有管理者梦寐以求的管理状态——无为而治。
管理一个企业,核心就是赋予法规制度生命力,力使其能自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