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除了合伙企业的税赋与公司制的不一样之外(公司制的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的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和公司制之间 大的区别应该就是——
合伙制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钱不够还债,就需要拿出家里的钱来还债。而公司制企业的投资人是叫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意思就是不需要拿家里的钱来还债,公司的钱赔光了也就赔光了,不会影响到个人财产。
由此可以引申出,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是由全体合伙人共有的,企业是没有独立财产,也不承担相关的财产责任。
而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属于公司的,要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合伙企业成立时是基于合伙协议的,因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多,自由性比较强。
而公司制企业是根据公司章程的,法律的强制性高,自由度就不怎么高了。
比如说,如果出现公司解散的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要取回各自的财产就好了。
但是公司制的企业就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对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不然是不能取回财产的。
合伙企业相较于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金,分摊风险,共同偿还债务。
当然任何形式的企业都是存在利弊,比如说,要是你想把公司做大,那么合伙企业估计就不太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