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25号)及《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发〔2014〕11号),切实提升科技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市科委启动2015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工程技术服务(第一类)
支持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开展技术服务、建设示范项目;或在北京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技术服务,形成有效的整体解决方案。
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择优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为2013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014年总收入1亿元以上,或2014年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申报的项目2014年1月1日后启动。
(二)新型服务业态(第二类)
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应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或向健康养老、教育、物流、金融、居民消费等领域专业发展、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择优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为2015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2014年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服务客户10家以上。申报的项目2014年1月1日后启动。
(三)技术转移服务(第三类)
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成果托管、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集成与经营等领域开展专业化服务,参与国际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http://www.cittc.net);支持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企业围绕技术转移,探索形成知识产权运营、跨国技术并购、成果转化投融资等“+技术转移”的新模式。
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择优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机构为2015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成立,包括企业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法人单位的内设机构,2014年总收入50万元以上,服务客户10家以上。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北京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101.200.232.141),申请注册账号,在线填写《2015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后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
(二)通过形式审查及项目初评的单位,在受理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答辩。
系统5月25日开通注册功能,5月29日开通在线填报功能,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2015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组织申报材料,系统在线填报功能开通后可在网上填报。
三、申报材料
(一)2015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后补贴申请表。
(二)初审附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提供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上传申报系统)。
2.2014年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提供的反映机构技术转移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上传申报系统)。
(三)通过形式审查及项目初评的项目,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包括:
1.财务证明材料: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提供2013、2014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他企业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2013、2014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申报项目涉及的服务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1月1日后签订)。
3.项目技术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成果鉴定会专家意见、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材料、曾发表科技论文等。
5.申报企业资质及荣誉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各类行业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
6.申报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软硬件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对外服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技术转移机构再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技术转移服务章程,以及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证书、获国家或北京市技术市场金桥奖奖励证明、新闻报道等。
四、申报受理
(一)网络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通过形式审查及项目初评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其中工程技术服务(第一类)、新型服务业态(第二类)项目申报由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技术转移服务(第三类)项目申报由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受理。
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5号融创动力文化创意产业园内B119(1层)室,联系人:付星辰
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受理地址:西直门南大街16号院内北楼313室,联系人:田悦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三)咨询电话
1.工程技术服务(第一类)
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58952680
2.新型服务业态(第二类)
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58952682
3.技术转移服务(第三类):
北京技术市场协会:66128535
4.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20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