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办理注销,需按照成立清算组、公告债权人、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等一系列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告债权人: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企业登录 “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或 “互联网 + 海关” 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