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转型为公司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共性材料: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申请书》:需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承诺书:承诺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
清税证明材料:若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纸质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需缴回。
个性材料(以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记录股东对个体户转公司的决定。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明确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则等。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明确相关人员的职务任命,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在申请书中粘贴。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有新股东加入,需提交相应证明。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若公司住所发生变化,需提供住所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需前置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和相关规定,按需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