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几个核心点内容
申请机构主体
1、选定拟申请机构类型
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前,首先要选定拟申请登记的管理人类型,是证券类、股权/创投类,还是资产配置类……中基协对每种类型的具体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会影响到后面一系列的细节操作,简单的说,咱是玩股票期货等二级市场交易的,那就属证券类,若是做一级市场的还未上市的一些股权项目那就属于股权类,创投类。
2、进行工商注册
目前全国只有部分基金小镇可以注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大家在选择注册地的时候,一要看注册地区是否便利,二要看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另外要特别提醒一下,目前私募管理人还是可以异地经营的,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可以不在同一个地区(北京除外)同时,在工商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有了明确的要求,自一月协会新规之后,申牌主体公司名称必须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
3、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这部分是 难也是 为核心的一步,需要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协会对申请机构主体有什么样的要求。
(1)按照新规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2)注册及实缴资本
根据行业惯例,我们建议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协会实缴比例25%以上,我们建议300万哦,部分地区工商注册时,也可以做到注册资本500万,实缴200万(个例)
(3)历史经营情况
基金业协会关注申请机构历史经营情况,主要是防止申请机构有以下行为:
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兼营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兼营其他非金融相关业务;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申请机构提交私募登记申请时,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情形。申请机构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应保证资金往来真实合理。
申请机构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前已实际展业的,应当说明展业的具体情况,并对此事项可能存在影响今后展业的风险进行特别说明。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应确保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财产之间独立运作,分别核算。目前我们建议不如新设来的干净快捷。
实践中,成立满一年的申请机构,要求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更久的客户,可能会要求提供历史的财务报表。所以,对于成立时间较早的客户,都会先跟客户询问历史的经营情况,如果有收入,需要确认收入的来源,是否有对应的合同和发票等等。
经营场所
1、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具备稳定性、独立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申请机构办公场所的独立性具体可体现为独立前台、LOGO、合署办公地的物理隔离(如办公区域的物理隔断),面积在80~100平。
2、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申请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交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如为直接租赁所得,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如为转租所得,提供原租赁协议、转租协议、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转租的确认文件;
如由股东、关联方等无偿提供取得,提供原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无偿使用证明、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使用的确认文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3、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若申请机构拥有独立且可使用的办公场所,可以与其他的公司共用一个场地,但应保证拥有符合申请机构实际员工人数的场地面积,且该营业场地不得为住宅。
股东出资能力
本阶段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展开:
1、实缴出资 少需要缴多少?
2、股东的出资能力怎样证明?
第、一个问题,登记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缴出资数额 低要求。
根据行业惯例,我们建议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实缴25%以上。部分地区工商注册时,也可以做到注册资本500万,实缴200万,我们强烈建议实缴就300万哦~
第二个问题,管理人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出资能力?
目前,根据基金业协会反馈意见,基金业协会 认可100、%实缴出资;如果申请机构的认缴注册资本较大,但实缴注册资本比例较小,需提供出资人具备完成全部实缴出资能力的证明文件,说明股东对于未实缴部分的变现能力。
而根据部分项目的反馈意见,基金业协会也同时要求已经完成实缴出资的股东提供出资来源证明或现有资产大于全部认缴出资的资产证明。
也就是说,作为基金管理人,针对未能实缴的部分,应当证明自己具备出资能力;已经完成实缴出资的,也有可能被监管要求提供出资来源证明或资产证明。
这里的出资来源证明文件或现有资产证明文件,需能够证明股东的出资能力与申请机构的认缴注册资本相匹配。一般区分为“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两类主体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