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7年,“限塑令”除了在超市有部分执行外,已经形同虚设,似乎已被人遗忘。11月3日,澎湃新闻从吉林省发改委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该省将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这也让吉林成为全国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11月03日澎湃新闻网)
为减少塑料垃圾污染,从2008年6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实行“限塑令”,要求在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令实行初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时间久了,市场监管不严了,除超市执行“限塑令”外,其他零售场地已经对限令置若罔闻了,使得“限塑令”遭遇“七年之痒”。
针对“限塑令”的“有限”作用,吉林省特颁布“禁塑令”,希望以此禁令贯穿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试图从源头上控制“白色污染”的产生。“禁塑令”作为“限塑令”的升级版,不能妄图凭借“一纸空文”继续“我行我塑”,要想“禁令”真正从“根儿”上清除塑料制品的污染源,还需在生产、投放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发力”。
掐“源头”,防“偷产”。从限塑令开始,国家就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然而在近几年的全国范围内的调查显示,江苏、湖南等多生分大部分农贸市场所使用的塑料袋的合格率低至个位数。这说明有大量薄膜塑料制品仍在生产与使用中,一方面源于工商部门对市场上塑料制品流通的监管缺位,另一方面,生产塑料制品的“小作坊”较多,隐蔽较深,很容易在环保部门的眼皮下从事“塑料偷产”活动。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塑料生产商、销售商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出,严厉惩罚,已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开发“新技术”,做好替代产品衔接。如果我们光顾着“禁”,而没有后续新产品的替代,无法满足老百姓正常购物使用的需要,那么,不仅给社会大众生活造成不便,也无法真正切断塑料制品的使用,毕竟在商品经济中,“有需求就有市场”。因此,若要不环保的塑料制品消失在市场上,就需开发环保新技术,研制新型环保袋,降低环保袋成本,寻求质量、价格皆合消费者需求的替代品。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绿色购物,提倡市民使用无污染、可循环使用的无纺布购物袋。
若要“禁塑令”发挥其“正本清源”的作用,就需谨防重蹈“限塑令”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