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Invoice、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阿根廷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现在由于阿根廷使馆加签量增多,其实际出证时间不能确定;而埃及使馆规定的出证时间也是为7个工作日,而实际上内部的机构3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证。 所以由于各种因素,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仅供参考,为避免到港货物的及时清关,建议您提前10天--15天左右办-理。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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