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塔省近日正式批准了一项创新性的疏浚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开采湄公河(文中称“天江”)航道疏浚过程中产生的矿产资源,来覆盖工程成本。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完全利用受盐分污染的疏浚泥沙进行资源开发,从而确保项目无需动用任何国家财政预算资金。
根据官方决议,越南嘉富股份公司(Gia Phu Joint Stock Company)被指定为项目执行方,并须依法缴纳矿产资源开采权使用费。经核算,需计征费用的疏浚矿产总量高达451.33万立方米,具体包含三类物质:高塑性淤泥39.58万立方米、粉砂336.80万立方米以及粉砂质砂74.95万立方米。
同塔省依据2026年资源税价格清单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其中,高塑性淤泥的开采权费率为每立方米63,500越南盾,粉砂及粉砂质砂的费率则为每立方米148,500越南盾。所有类别统一适用5%的开采权征收比例。据此计算,嘉富股份公司需向政府缴纳的总费用约为318.29亿越南盾。
这一审批结果不仅体现了同塔省对矿产资源实施的严格管理政策,更展示了将疏浚工程与资源综合利用有效结合的先进思路。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航道维护资金问题,既保障了湄公河水运通道的畅通安全,又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为东南亚地区的水利工程投融资模式提供了新的参考范本。
对于中国涉水工程企业而言,这种“以矿养疏”的闭环模式值得高度关注,特别是在东南亚水资源丰富但财政预算有限的地区,探索疏浚物资源化利用与合规收费机制,可能是未来拓展海外工程市场的重要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