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财政部下属的税收研究与立法总局近日发布了2026年第6号备忘录,详细解读了新《财政法》中关于支持能源转型及鼓励锂电池和本土环保车辆制造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这一举措标志着北非国家在构建绿色交通生态系统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根据新政策,突尼斯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实施了差异化的税收减免。对于排量不超过1700立方厘米的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排量不超过2100立方厘米的混合动力商用车,将**完全免征消费税**。此外,针对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其配套充电设备,增值税税率将大幅**下调至7%**,该优惠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为扶持本土“绿色工业”发展,新法第46条明确规定,进口用于制造锂电池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可**免除关税**,同时增值税同样**降至7%**。享受此优惠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向工业部提交经批准的年度生产计划。此举旨在提升突尼斯在储能系统领域的本地化生产能力,吸引面向本地及区域市场的工业投资项目。
除了供应链端的优惠,政策还覆盖了车辆注册和使用环节。自2026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在首次注册时,相关税费将**减免50%**;针对纯电动汽车和电动摩托车,道路通行费也将**减半征收**。这些措施是突尼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缓解能源赤字并减少污染排放。
备忘录详细列出了七类享受免税待遇的原材料,包括塑料板材与卷材、薄铝片、作为工业组件的锂电池电芯,以及专用于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电子连接器和电路板。政策同时强调,混合动力车的免税资格严格限定为具备内燃机与电动机双动力源且支持外部充电的车辆;而注册费减免仅适用于车辆在突尼斯的**首次注册**,后续所有权转移不适用。
突尼斯作为北非重要的工业基地,正积极利用其地理位置和劳动力优势,试图从传统的汽车组装向高附加值的电池制造转型。对于中国新能源企业而言,这一政策信号表明北非市场正在从单纯的产品消费端向产业链合作端转变。中国企业可关注当地对电池原材料和BMS组件的进口需求,探索通过技术输出或合资建厂的方式,利用突尼斯的税收洼地优势,辐射整个马格里布及地中海区域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