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工业、矿业与能源部近期发布官方公告,向海湾护理公司突尼斯分公司授予了位于托泽尔省查特埃尔加萨地区的第四类矿物(岩盐)勘探许可证。该许可的有效期为初始三年,依据是2026年3月5日由工业部长签署的行政令,并于2026年4月3日在突尼斯共和国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这一举措标志着该国在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根据突尼斯《矿业法》规定,矿物资源被划分为六大类,其中第四类涵盖天然固体或溶解状态的盐类资源,包括以矿床形式存在的或天然卤水中的氯化物(含海盐)、溴化物、碘化物、硼酸盐、盐、硝酸盐及其他伴生盐类。查特埃尔加萨地区作为突尼斯著名的盐湖区域,其地质结构复杂且富含多种盐类矿物,具备较高的商业开采潜力。此次许可的授予,不仅是对企业技术实力的认可,也反映了突尼斯政府吸引外资参与本土资源开发的政策导向。
与此同时,工业部还批准了对另一项重要矿权的延期。位于苏塞和莫纳斯提尔两省的西迪埃哈尼第四类矿物开采特许权,有效期将延长25年,自2026年8月28日起生效。该特许权覆盖面积达1600公顷,延期决定依据的是2026年3月23日签署的部长令。根据法律规定,赛达公司必须在正式占用土地前,依据《矿业法》相关条款妥善处理与土地所有者的补偿事宜,确保开发过程合法合规。
北非地区近年来正逐步成为全球矿业投资的新热点。突尼斯作为该区域的重要国家,拥有丰富的磷酸盐、铁矿及盐类资源,其矿业法律体系相对完善,且政府正积极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延长矿权期限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关注突尼斯等北非国家的资源动态,有助于把握“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产能合作与资源互补机遇。
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源开发中应注重合规经营与本地化融合,深入理解当地法律框架,特别是在矿权申请、土地征用及社区关系处理上保持透明与尊重。通过技术输出与资本合作,中国企业可在突尼斯等国的盐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实现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