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环境保护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环保领域迎来投资盛宴,环保行业步入高速发展期。环保将贯穿经济社会的全过程。
伴随着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不断深入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也在抓紧编制,孕育待生。
2014年12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水十条已通过国务院几个部门认证。
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未来环保的重点领域包括大气、水和土壤三块,短期内,本届政府在大气、水和土壤防治上的投资需求大概是6万亿元,但6万亿元的投资需求只是短期目标,还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环保政策顶层设计大步前行
2013年12月召开的2013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指出,按照环保产品、环境服务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大环保的分类方法,我国环保产业从业机构约2.4万家,上市公司约400家,年营业收入约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相较于2004年环保产业从业单位仅1000多家、年收入4572亿元,十年来年收入增长了近6倍,从业单位增加了23倍。
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得益于社会群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也得益于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推波助澜”,“十二五”时期正是环保领域推进政策体系、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时机。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 《“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要求,以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管理、核安全、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环境税等环境经济政策的试点工作。
环境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法制推进工作,当是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出台。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正式进入修改、审议的程序。随后,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历经四次审议后,新的环境保护法最终确定下来,按日连续处罚、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等规定成为新的亮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常一部法律的修改三审通过就可以付诸表决,需要经历四审才最终敲定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方面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一方面表明在某些领域的分歧较大。
为了更好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政策,2014年10月,环保部拟订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信息公开等4个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表示,未来还有一系列配套规定需要及时出台,包括农村农业环保、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等方面以及涉及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有些涉及区域污染综合防治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修复等内容。
同时,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已明确的68件立法项目中,包括修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正处在环境保护政策顶层设计快速推进期。王凤春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2014年底要上常务会议审议,其修改是2015年的一项主要工作,其他领域也都在作准备。
水十条、土十条出台在即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介绍环保工作重点时多次强调,以向污染宣战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短期内,本届政府在大气、水和土壤治理上的投资需求大概是6万亿元,但6万亿投资需求只是一个短期目标,所以未来大气、水、土壤治理是重点投资区域。”骆建华说。
2012年2月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围绕消除雾霾污染的大气污染防治战役已然打响。
2013年6月环保部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平均霾日数为35.9天,比上年增加18.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2013年9月,被誉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治理政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提出了十个方面35项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接下来,在土壤、水等领域,按照要求将编制出台类似于大气十条一样的水十条和土十条。
2014年2月,周生贤在北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送审稿)》。2014年12月骆建华曾说,“水十条已通过国务院几个部门认证,可能将会在本月内出台。”
记者了解到,水十条的投资规模将高于大气污染防治,预计达到2万亿元,且水十条的目标是2017年消除劣五类水。
相比于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土十条的编制、出台前路并不明朗。王凤春说,“土十条更复杂一点,现在还不是很成熟。”
有业内专家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土壤污染治理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治理,涉及责任认定、资金、技术和政策法规等众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论述发人深省。
然而,多年积累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形成定性的发展思路和观念,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而言,想要从根本上改变,仍需要时间。
环保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0403件,处罚金额122670.73万元。
环境容量或环境承载能力更能说明问题。以水环境为例,近年来,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大概在2400万吨左右,氨氮的排放量大体在245万吨左右,远远超过了目前的环境容量。
一位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相关部门曾做过一个局部的环境容量检测,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个主要污染物,全国平均超标大概是100%~150%,京津冀地区超标均大于150%,长三角地区超标100%~150%,珠三角地区超标150%左右。
记者采访了解到,完善环境保护法制体系,推进政策落实,提升执法监管等被认为是亟需解决的关键所在,随着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执法监管将是检验环保成败的核心之一。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涉及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等五方面的政策措施,“铁拳铁规”治理污染决心凸显。
同时,为有效杜绝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出台“土政策”包庇当地排污企业的现象,“唯gdp论英雄”的官员考核被改变,环境质量是否改善也被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中。
骆建华建议,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对环境的治理应包括两个方面:源头、末端,源头是调结构、转方式,把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产能过剩压下去;另一个是把污染增长的势头遏制住,从低度治理到适度治理。
“但也有言论称,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环保的要求往往会放松,这要注意。”骆建华认为,过去越治理污染越重,应加大治理力度,污染治理的速度要高于污染增长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