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定是环境法治发展历程中不同寻常的一年。这一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法治快马加鞭。伴随着对美好环境的憧憬,环境法治进入变革时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环境保护注入强大动力。严峻的环境形势,赋予环境法治建设以历史重任。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期待通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保驾护航,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建功立业。
史上最严,实施也当最给力
新《环保法》凝聚共识高票通过审议
延续着2013年的高度关注,《环境保护法》修改依然是2014年环境法治的热点。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的每一步修改都牵动人心。2014年,25年难改的《环境保护法》通过了审议。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新《环保法》一共7章,70条,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较之旧法,新《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法还从法律层面加大惩罚力度,明确提出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从争议到共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从没有改变。“对现实的针对性、对未来的前瞻性、权利义务的均衡性”,是新《环保法》的3个突出特点。
除此之外,新《环保法》在几个重要领域内都有重大突破。第一个突破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第二个突破是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三个突破是新修订的《环保法》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回溯修法历程,各界期盼的新《环保法》修改可谓艰辛。针对此次修改,环保部门至少研究了10年,启动修改以来调研论证历时3年半,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提出一审稿后总共历经4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一次收到社会各界1.2万条意见,第二次收到2000多条意见。最终,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凝聚着最大共识高票通过。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新《环保法》的出台,无疑是提振环保工作的强心剂。新《环保法》出台,曾经引发了环境法学界的研究解读热潮。有法学专家称,新《环保法》“史上最严,却最难实施”。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新《环保法》有期待,也有疑问,一度认为,新《环保法》缺乏细则,在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实施难度大,而且其规定的追责条款让环保人员感到“压力山大”。
如何推动新《环保法》实施,让“高大上”的法条扎实落地,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成为环保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为配合新《环保法》实施,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对新《环保法》的学习以及对企业和公众的普法宣传。2014年12月,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这些配套规定为新《环保法》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持。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这既是进一步推进环保工作的重大机遇,也是考验环保部门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依法治理的重大挑战。在新年来临之际,我们相信各级环保部门已经做好做足准备迎接新《环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