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那需要去哪个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呢?
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每个法律规范后面都有一个发布主体,就是境外投资的主管部门。凡是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都要取得商务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部门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如果属于金融行业还需要跟金融监管部门“报备”,如果属于央企或国企,还要经过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注:备案部门及管理方式
知道了相关部门,是不是还有很多问题?“核准还是备案?”“要准备什么资料?”“程序流程有哪些?”不用急,下面一一为您解答,首先来看项目是核准还是备案。
核准/备案分类
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1号令)中:(1)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而“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2)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
注意主管部门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区别:
准备资料
以上所提及的文件,投资主体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附件的,应提交有关文件的原件扫描件;通过纸质材料申报的,应提交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程序流程
发改委备案流程
发改委核准流程
商务部备案流程
核准流程
注意
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在取得有效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之前,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这就意味着商委和发改委的核准/备案均为资金出境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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