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销售证明书?
——自由销售证明书,又叫出口销售证明书,简称CFS证明书;具体是指我国出口商应国外客户要求而根据所出口产品的种类向贸促会或者药监局等机构申请签发的用于证明所出口的货物能被进口目标国或进口地区所承认且具有一定合法有效的自由销售证明书,才可批准该产品可在进口国内进行销售。因此,在这整个过程中所出具的证明书就叫做“自由销售证明书”。
常办理的国家有:越南、埃及、乌拉圭、委内瑞拉、沙特、土耳其、巴西、阿根廷、哈萨克斯坦、泰国、印度、印尼等、哥伦比亚、智利、尼日利亚等。
自由销售证书作用:
一、在收货方海关清关中使用:执行贸易保护国家的海关要求必须出具自由销售证书才能清关提货。
二、在进口国注册登记使用:进口方在本国分销销售货物产品时,出于对产品本身的安全、质量等考虑,要求出具该产品的自由销售证书并在当地质量、商务部门注册登记后才可以在进口国自由销售该批货物。
三、产品质量合格、产品合法生产销售的证明:证明产品为质量安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执行的指令、产品为合法生产销售等。
四、其它用途:如顾客/进口商要求提供此证书。
自由销售证书该怎么办理?
目前,办理自由销售证书需要根据产品的类别来向有关 nbbb部门申请出具,因为对于不同种类的产品其自由销售证书的出具机构是不一样的;其中,可根据产品的种类来选择相关机构出具的自由销售证书如下:
非法检产品(普通产品/日用产品):对于该类的产品可由生产企业或者出口企业直接用WORD文档自行编写(自由销售证书编写内容需要包含: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成分或物质组成等(根据进口国的相关要求而定),然后注明生产商已经取得合法生产手续,且生产产品首先允许在国内自由销售等等),并加盖企业的印章及提供相应的辅佐资料,然后经中国商会(贸促会)盖章认证并制成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也可经具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做成涉外商事文件公证书,之后将国际商事证明书(或涉外商事文件公证书)呈送至我国外交部相关部门进行盖章及外国驻华使馆相关部门认证加签。
法检产品(医疗器械/食品/药品/饲料等等涉及到人身和动物安全的产品),对于此类产品一般都需要由生产企业亲自到当地有性的相关部门或者某类产品行业的协会申请,如: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饲料办公室,化妆品行业协会等等具有性的有关部门申请其所管辖领域产品的出口销售证明书,对于由机构所出具的自由销售证书向来都是有公信力的,而且也容易获得国外客户及进口国当局的认可。对于相关机构或行业协会所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书,也是需要先经过中国商会(贸促会)制成成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后再递交至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认证加签后才方能生效。
对于其他产品并由贸易公司自行办理所需资料:
(1)法检产品:需提供国家质检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
(2)非法检产品:需提供国家专门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3)无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产品须提供海关加盖验讫章的报关单复印件作为佐证。
1.工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贸易公司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贸易公司和工厂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3.工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非商检产品,提供品名跟HS编码; 商检产品,提供商检证书复印件(报关预录单或者通关单)
5.自由销售证书 2份
6.介绍信、声明、申请表、保函各一份(这些有空白档,打印出来盖章就行)
代理办理自由销售证书办理贸促会认证及大使馆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生产企业/出口商将自由销售证书及相关资料邮寄给我们;
2、我们收到资料后并加其他辅佐资料同自由销售证书一并递交至贸促会进行盖章认证并制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
3、自由销售证书贸促会认证完毕后再递交至外交部进行加签;
4、自由销售证书经贸促会和外交部认证加签完毕之后,我们再将证明书递交至大使馆进行认证盖章。
5、我们取回经贸促会、外交部、大使馆等三个部门认证完毕的自由销售证书后进行扫描并邮寄回贵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