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Mexico领事馆加签委托授权书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加签?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加签,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加签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加签,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加签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巴基斯坦上海领事馆新要求:
如果企业加签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加签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亚领事馆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肯尼亚领事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领事馆加签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请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巴基斯坦领事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印度尼西亚领事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领事馆的产地证及Invoice的领事加签需提交白色产地证;送叙利亚驻北京领事馆的领事加签的产地证及Invoice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加签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墨西哥Mexico领事馆加签委托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