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
第一步:资料准备(开具同意迁入函)
《企业迁移申请表》2张(如分公司办理迁入,应是总公司盖章签字)
《委托书》1张
地址产权证明材料
①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② 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产权人产权说明
产权人主体资格证明
土地证复印件(盖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盖章)
④ 备案地址材料
第二步:资料准备(落户:变更地址)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股东会变更决议》(2个或以上股东)或《股东变更决定》(1个股东)
《章程修正案》(增资、股权转让需企业提供新章程)
地址(洪山区)产权证明材料 (准迁入时退还给企业的地址材料)
(第一步办理迁入后,回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待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邮寄过来签收后再过1~2个工作日方可办理第二步。)
迁出
资料准备:
《企业迁移申请表》(档案接收方盖章)2张(如分公司办理迁入,应是总公司盖章签字)
《委托书》1张
《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1张(迁入函)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企业纸质档案由原登记机关邮寄,企业自行上网查询EMS物流信息,待确认迁入地登记机关签收档案后方可前去办理变更地址相关手续。)